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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南京市文化局文化创新理论工作的主要做法
2009-04-27 16:30:37

 

(2009年4月24日)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仁:
  感谢省文化厅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学习交流的机会。受我局分管局长的委托,我代表南京市文化局,就我局2002-2008年文化创新理论工作情况做一个简短的发言。

  一、基本概况
  2002-2008年,我局机关完成文化创新理论文稿61篇,其中文化体制改革政策研究15篇,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研究19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研究7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研究10篇,文化法制建设政策研究10篇。
  61篇文稿中,政策法规处完成48篇,其他处室完成13篇。政策法规处完成的48篇中,有18篇被收录进全国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或报章杂志,有15篇分别在市以上社会科学理论、文化创新理论工程和优秀调研成果评奖中获一、二、三等奖。部分课题研究成果中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已经转化为政府决策。
  2002-2008年,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向我局报送的文化创新理论工程参评文稿有131篇,其中2006-2008年的64篇被推荐发表在了文化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的文化发展论坛网站上。2006-2008年的64篇参评文稿中,有36篇经我局评审分获一、二、三等奖。各区县文化局部分课题研究成果提出的对策建议被本区(县)委、区(县)政府采纳,已经转化为政府决策。

  二、主要做法
  我们认为:文化创新理论工作的基础是调研,其理论成果应当是为制定和调整文化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推进文化创新理论工作常态化。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法制建设成为我国文化发展的五大主题,也成为政府文化行政机关工作的主题。然而,如何发展?怎样发展?这是我们政府文化行政机关时时应当研究和思考的重要问题。毛泽东同志有一句至理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他还说过,“一切思想产生在调查研究之后”。江泽民同志也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因此,针对文化南京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寻找到解决发展中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最佳路径,是我们政府文化行政机关最基本的工作方法之一。2002年以来,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把文化创新理论工程纳入了全市文化系统年度的正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年初有计划,年底有表彰,年年有成果,工作常态化。
  第二,完善文化创新理论工作制度。在总结2002-2005年全市文化系统文化创新理论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出台了《南京市文化(文物)系统文化创新理论工程成果评奖办法》(宁文字〔2006〕228号,2006年12月8日)。该办法五章十七条,对评奖范围、评奖标准、评奖程序、评奖组织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设立了南京市文化局文化创新理论工程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系统文化创新理论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具体评审工作。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全系统的同志们认真总结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法制建设、文化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信息的传递,加快推进文化南京建设,使全系统文化创新理论工作进一步常态化。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2002以来全市文化系统文化创新理论工作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第三,确定重点研究课题。我们依据文化部、省文化厅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确定当年的重点研究课题,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征集课题。每年初,向机关各处室、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征集当年重点研究课题,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的重点工作和南京文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2-3个为我局的重点课题。二是研究课题。对被确定的重点研究课题本身进行研究,形成课题方案。方案形成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课题研究人员的知识准备过程,即对将要进行的课题研究内容涉及的背景知识、政策环境和行业常识等等预先做一个基本的了解,以提高课题研究的效率,并避免在调查过程中出现无法对话的情况。三是注意三个衔接,即:与上级机关事先交办或临时交办的研究课题相衔接,与局领导同志事先交办或临时交办的研究课题相衔接,与机关各处室、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自行确定的研究课题相衔接。四是明确责任。对确定的重点研究课题,我们要求课题申报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明确课题报告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路径。对多部门联合参加的课题,成立课题组,明确课题组成员各自的责任。
  第四,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我们十分注重对重点研究课题的资料积累工作。一是通过互联网,检索、下载、编辑、梳理、分析与重点课题研究相关的资料,仅2008年,我们下载、编辑的与重点课题研究相关的资料就达2722篇,约239.6万字。二是与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中宣部政研所、文化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南京市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请他们提供与我们重点课题研究的相关资料,或者请他们不定期提供最新研究成果资料。三是通过公共图书馆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或者到书店购买相关资料。四是采取多种形式,请求本市被调研单位提供与我们重点课题研究相关的资料;五是尽量减少赴外地实地调研,而是请求外地被调研单位协助,通过电话访谈或互联网,给我们介绍或发送与我局重点课题研究相关的资料,尽可能降低课题研究成本,缩短课题研究时间。
  第五,见真人,听真话。调查研究是我们政府文化工作的一项基本功。在组织实施课题研究时,我们特别强调要深入下去,见到真人,听他们说真话;要带着自己的执著和认真去做课题,仔细核实、分析研究调研中获得的每一项数据和每一个事例。尤其要把握好三个关键问题。一是注意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是一项细致、艰苦的工作,必须采取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其中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详细占有资料,不能满足于道听途说或一知半解。在具体的课题研究中,如果对我们对全市文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缺乏真正的了解和把握,却在那里“想当然”地发议论、提建议,其结果无益于事业的发展。因此,克服主观主义,全面、周密的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二是认真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和各种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的意见,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在做好课题研究时更慎重一些,更周到一些。三是突出强调综合分析研究。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依据我国现行的文化政策法规,对占有的资料认真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课题报告。努力摈弃时下一些课题报告存在的“只调查不研究”、“只罗列现象,缺少综合分析”、“结论在调研之前”、“概念加举例”、“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等等通病。坚决杜绝在我们的课题报告中出现那种“永远正确的废话”、“事无根基的虚话”、“言之无物的空话”、“不切实际的大话”、“违背事实的假话”。
  第六,注重课题成果的转化。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发布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力争使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政府决策,为研究和制定符合文化南京建设的具体政策提供参考。例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文化产业的意见》(宁委发〔2006〕37号),市政府《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宁政发〔2006〕195号),市政府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宁政发〔2006〕17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96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跨江发展的若干政策》(宁政发〔2007〕1号),市委、市政府《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宁委发〔2008〕32号)等等重要规范性文件中,都采纳了我们的课题研究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文化厅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理论创新工作。

  不周之处,请多批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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