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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和谐文化-全省文化馆(站)美术书法摄影干部作品大展 ”的通知


http://www.jscnt.gov.cn   2007-04-23 16:16:13    
 

苏群艺[2007]5号

各市文化馆(群艺馆):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进一步贯彻中共江苏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与构建和谐文化有关的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全省美术书法摄影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丰富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本届大展,进一步促进全省文化馆(站)业务干部相互学习和交流,推出新人新作,力争在国家级重大美术书法摄影展赛中获得好成绩,为我省争得更高的荣誉。经研究,江苏省文化馆、盐城市文化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 “全省文化馆(站)美术书法摄影干部作品大展”,大展由江苏省文化馆美术摄影部、盐城市盐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和盐都区文联具体承办,希望各市文化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展组织工作。现将大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展组委会
    主  任:王慧芬   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
    副 主 任:陈晓莲   盐城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卫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曹大刚   江苏省文化厅社文处调研员
         陈  蜜   江苏省文化馆常务副馆长
    委  员:吉龙生   江苏省文化馆副馆长
         邵仁贵   盐城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培琪   盐城市文化局社文处处长
         刘  旭   盐城市盐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  明   盐城市盐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文联主席
            邵秀华   盐城市盐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秘 书 长:吉龙生   刘  旭
    展览办公室主任:邵秀华  陆瑞海  张 祎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本次大展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鼓励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弘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讴歌时代精神,反映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建设成就,以及人民意气奋发的精神风貌。
    2、作品种类:美术作品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漆画等;书法作品为正、草、隶、篆(包括篆刻)、硬笔书法;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美术书法作品装裱后长宽不超过2米,摄影作品一律精放10寸。

    三、作品组织
    1、由各市文化馆统一组织征稿,各市报送美术作品40件;书法作品20件;摄影作品30件。作品背面需注明作者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另附个人近照(6寸)一张、艺术简历一份(约500字),用于出版画册。
    2、征稿对象:全省各市、区(县)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美术、书法、摄影干部。
    3、本次大展不收参展费,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由各市文化馆退还作者。
    4、截稿时间:2007年5月30日
    5、收件地址:各市文化馆统一送至盐城市盐都区乾坤南路1号盐都区文化馆。联系人:沈稳松 电话:0515-8916023   8412177   邮编:224005
    江苏省文化馆美术摄影部联系人:张祎   电话:025-84699392  邮编:210005

    四、展出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6月28日-7月8日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文化馆

    五、活动安排
    1、举办获奖作品展,届时隆重举行展览开幕仪式。
    2、编辑出版《全省文化馆(站)美术书法摄影干部作品大展获奖作品集》。凡入选《作品集》的作者希望能够支持本次大展承办单位工作,另外提供一幅四尺三开以上的美术书法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主办单位将颁发收藏证书并赠送作品集2本。
    3、举办“全省文化馆(站)美术书法摄影干部作品大展”创作专题讲座及研讨会。

    六、评奖办法
    由主办单位邀请全国和省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设金奖各10名、银奖各15名、铜奖各20名、佳作奖各50名。大展还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在组织参展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各市文化馆,所有获奖作品和组织工作奖均颁发精美证书。


江苏省文化馆
盐城市文化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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