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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jscnt.gov.cn   2006-06-19 15:24:08  江苏文化周讯  总142期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文化系统美术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 7月15日至7月30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国画院(南京市虎踞路175-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国画院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交下列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身份证、美协会员证、任职资格证书、参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一整套反映创作成果情况的画册,近期作品照片(作品需注明尺寸)和专业论文、专著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初评材料不退还。可以以邮寄方式报名。
  三、考试
      1、初审。报名日期截止后,根据申报材料,组织省内著名画家和美术理论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评选出15名左右画家参加入围画家作品展。入围画家需提供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创作作品8—10幅,其中必须有6尺整张以上大画2幅。
      2、考试。对参加入围画家在江苏省国画院美术馆进行入围画家作品展,并邀请入围画家参加画展开幕式。同时组织入围画家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以及与中国画创作相关的问题等,以专家评分为主,群众投票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录取
      考试结束后,采用群众评议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其作品和提供的申报材料及考试等综合成绩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择优录取。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江苏省国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721939
      联系人:黄雅玲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4699850、84699859
      联系人:赵林、吴晓林

江苏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 200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代码

招聘单位

招考职位

学历、学位

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1

江苏省国画院

画家

5

中国画

 

1956年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从事中国山水、人物、花鸟画创作,在中国文化部、中国美协举办的全国展览中有参展和获奖的经历或在省级美术展览中有突出成绩,在全国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社会声誉,身体健康。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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