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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江苏省文化厅(文物局)工作规则:


     省文化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依法行政。为进—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省文化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省文化艺术工作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文物管理体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全省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省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七)管理全省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研究拟定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艺术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文化工作和对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文化艺术交流工作。
  (十)主管全省文物工作,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做好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宏观管理全省博物馆事业、考古事业;承担审批文物商店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厅长、副厅长的职责

  (—)省文化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厅长领导全厅的工作,副厅长协助厅长工作。
  (二)厅长召集并主持省文化厅机关办公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




机关处室职能


中共江苏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律检查组、江苏省监察厅驻省文化厅监察室

  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确定的任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工作职责,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完成纪检、监察两项任务。

  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监督、检查省文化厅系统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厅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厅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开展执法监察活动;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业务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负责人:纪检组组长王世华,电话:84699898: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赵林,电话:84699850)



 

人事处

  研究拟定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推动全省文化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文化事业机构编制标准,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厅直属系统知识分子和专家的管理工作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处长:吴晓林 联系电话:84699869)

计划财务处

  研究拟定文化经济政策;规划、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监督厅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文化、文物事业经费;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等工作。
    (处长:韩红 联系电话:84699956)


艺术处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省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指导直属艺术院(团)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协调、指导全省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文艺活动。
    (处长:汪人元 联系电话:84699189)


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管理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少年儿童文化、老年文化、各类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观代化建设;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研究草拟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拟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及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保护规划;组织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监督评估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以及相关的宣传活动;承担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处长:方标军 联系电话:84699893)


文化市场管理处

   研究拟订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 化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管理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省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以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具体管理工作。
    (常务副处长:苏启大 联系电话:84699678)


科教与产业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所属学校艺术教育和我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执行计划;指导艺术教育,文化艺术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研究拟定文化产业发展法规,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处长:徐循华 联系电话 84699280)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常务副书记:沙夕九 联系电话 84699817)


办公室(法规处)

   研究拟订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拟文化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管理、协调厅机关行政事务;协助厅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具体承担全省对外文化交流管理工作和对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拟订对外和对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文化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主任:嵇亚林 联系电话 84699813)


江苏省文物局各处室职能


综合管理处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承办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访、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编制文物保护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督察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交流与外事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文物、博物馆系统科研和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及专项补助经费计划;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文博系统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物保护处

  制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计划,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安排提出建议;组织和指导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抢救维修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及安全防范、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审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工程监理资质;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方案、保护规划及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事项;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迁移或拆除文物保护单位事项;审核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已毁不可移动文物事项及建设设计方案;审核已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变更用途的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审核、申报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博物馆处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省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省的考古发掘和社会文物的管理。负责博物馆设立的审批、博物馆的登记和年检;组织开展馆藏文物登记、定级和建档工作;组织协调馆际交流与合作、文物展览;审核、审批馆藏文物的调拨、借用、交换;审核考古发掘资质和领队资格,审核考古发掘项目,组织、指导配合抢救性考古;指定出土文物和罚没文物的收藏单位;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审批文物商店的设立;审核文物拍卖资格,组织文物拍卖标的、进出境文物的鉴定。审核、审批博物馆安全防范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博物馆安防达标工程的验收;审核、审批馆藏文物的维修保护方案;提出博物馆、考古发掘等年度项目专项经费补助安排的建议;指导监督全省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处

   研究拟定全省文物保护立法规划,承担或参与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研究制定全省文物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全省文物法制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内部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并督促实施;协助相关处室做好文物行政许可监管工作;承办省文物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文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全省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省文物法制培训工作;承办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核、发证工作;组织、协调文物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承办局新闻发布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职能


南京图书馆

  国家一级图书馆。它的前身可追溯到1907年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公共图书馆之一——江南图书馆。目前馆藏图书资料779万册(件),仅次于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位居全国第三位。2001年南图成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开通江苏文化网(www.jscnt.gov.cn.),作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服务平台。1986年本馆加入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加强了与国外图书馆界的合作与交流,并与境外四十多个图书馆建立了文献交换关系。目前,一座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的建筑面积达7.6万平方米的南图新馆正在建设之中。
    (党委书记、常务副馆长:马宁(兼) 联系电话 83617669)


南京博物院

  始建于1933年,原为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拥有藏品40余万件,目前建成有历史馆和艺术馆,为中国著名的集研究、陈列、保管于一身的大型综合性历史艺术博物馆。南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先进的陈列设施,设有考古、文物保护技术、民族民俗、古代艺术、古代建筑、陈列艺术6个研究所及1 0多个业务部门,拥有一大批学术上卓有建树的各类专门人才,负责国家及省内多项科研项目,并在考古、文物保护、古代艺术研究等领域屡次获奖。南博是江苏省文明单位,国家及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基地;曾赴多个国家和地区举办文物展览,进行学术交流。
    (院长:龚良 84802977)


江苏省国画院

  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于1957年在南京筹建,1959年成立,是新中国最早的画院之一。傅抱石、钱松嵒、赵绪成先后任院长。院内设行政办公室、艺术委员会和4个研究室(山水画、人物画、花鸟画和理论研究室)。1987年,值省国画院建院30周年之际,院址由北京西路62号迁入风景幽雅的四明山庄(虎踞路175号—1),占地3500平方米。这是一座可居、可游、具有民族风格的江南园林式建筑。它为书画家们提供了舒适安定的创作环境,同时也是进行艺事交流活动的良好场所。现有画家32人,其中一级美术师15人,二级美术师10人。
    (院长:宋玉麟 83721939)


江苏省文化馆

   江苏省文化馆始建于1956年,为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承担着指导全省群众文化业务工作,辅导全省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组织开展政府指令性及社会公益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集藏民间工艺精品及群众书画作品,出版群众文化刊物,进行群众文化艺术的调查研究、理论探讨,开展社会艺术教育等重要任务。馆舍总面积5000平方米,现有编制45名,专业技术人员38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31人;设有办公室、财务科、文艺部、美术摄影部、调研编辑部、社会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新天地演艺中心等部门
    (常务副馆长:陈蜜 84699348)


江苏省美术馆

  其前身是1936年建成的“国立美术陈列馆”,是中国第一座国立美术馆。1956年在此成立江苏省美术陈列馆,1960年起用现名。现有各类藏品9000余件,其中以中国画最为丰富,包括明代吴门派、清初四王、金陵八家、扬州八怪、海上画派以及20世纪诸名家的作品。每年举办近100个各种类型的短期艺术展览,国内外许多重大展览如历届全国美展、非洲艺术大展以及黄宾虹、徐悲鸿、刘海粟、傅抱石、李可染、钱松嵒等大师的个人画展都曾在这里举行。并积极和国内外美术馆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加强联络,共同发展。该馆拥有专业美术家和研究人员3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有1 3人,副高职称15人,他们从事油画、版画、雕塑、中国画创作和研究,在历届省和国家级美展中屡屡获奖,成绩突出,是江苏省一支重要的美术创作队伍。
    (院长:高云(兼) 86641962)


江苏省戏剧学校

  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目前设置戏剧、影视、音乐、美术和舞蹈等20多个专业,其中五年制高职专业7个,在校学生1600余名,大专层次的学生已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5%。学校现有长白街、百水桥(原省文化学校)、天目湖三个校区,教职工283人,其中专职教师90余人,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70%以上,并有一批在全国享有盛名的学者和表演艺术家。近年来学校办学成绩显著,屡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嘉奖。2001、2003年,学校连续二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书记:沐仁和 校长:何华平 84364931)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是由原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所和江苏省文化艺术资料档案馆于2005年11月合并后组建成立的。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的主要工作职能:配合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继承并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对世界各国有益的文化艺术成果进行研究借鉴;对本地区文化艺术的生产、建设及发展进行研究与指导;开展艺术教育与交流;对艺术科学基础理论进行研究,重点开展表演艺术理论研究、中国书画艺术理论研究,同时对中国“十大志书集成”的延续与发展继续进行研究并开展工作,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进行相关资料与信息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及开发利用。利用研究的成果和掌握的信息资源,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科学规划和决策依据;为各文化艺术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和档案的整理与保存;为文化艺术创作提供理论指导;为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以及艺术人才的培训等发挥智囊作用。编辑出版大型国家中文核心期刊《艺术百家》杂志。
    (书记、常务副院长:晁岱健 84503868)

江苏省文化厅《剧影月报》编辑部

    《剧影月报》是江苏省文化厅主管、江苏文化艺术研究院主办的综合性艺术杂志,负责刊载剧影文章,并出版发行本刊。《剧影月报》连续多次被评为江苏省一级期刊和全国田汉戏剧奖优秀期刊。国际刊号:ISSN1004—5864,国内刊号:CN32—1095/J。
    《剧影月报》创刊于1959年4月,是我省唯一的一份办刊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戏剧影视类专业期刊。《剧影月报》为大16开本,双月刊,主要栏目有:“影坛风云”、“纸上舞台”、“剧本桥”、“演员沙龙”。
    (主编:朱军、副主编:胡学纯 84522126)

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负责全省戏剧创作的组织、辅导工作,以及剧目加工工作;负责全省专业戏剧编剧的培养工作;负责全省戏剧文学奖及其它重大艺术评奖活动的组织、评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全省重大艺术活动等。
????(主任:陈晶 8445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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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主办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 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025-84699490 Email:jswhxx@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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